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推进学校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部门绩效管理,学校制定了《南宁学院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学校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查,校长办公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核通过。现将《南宁学院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南宁学院
2017年12月25日
(南院规划〔2017〕24号)关于印发《南宁学院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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