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合作交流处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6日  编辑:whs  点击:

 

  1. 负责制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组织学校二级部门(机关教辅部门、二级学院)拟本部门规划,协调相关部门检查、督促规划的执行情况。

  2. 组织开展学校发展战略、运行机制及管理模式的研究,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

  3. 根据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及上级行政部门指示,制定并完善学校的招生规划、招生实施办法及招生规章制度;对招生市场信息进行调研工作,完成年度招生形势研究与分析报告

  4. 负责制定并执行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方案;组织协调学校行政部门、二级学院完成招生工作;组织进行新生录取,做好参加录取工作人员的选拔、教育和培训工作。

  5. 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等报表的采集、管理、上报及信息发布;

  6. 负责国内、校企校校合作交流管理制定学校对外合作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组织实施,对学校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

  7. 负责统筹学校外事活动,协调办理师生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问考察、进修学习、讲学和科技合作的审批手续指导师生办理出国护照签证出境手续对学校来华人员进行入境有关手续审核开展出国人员和来华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8. 统筹学校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和管理工作

  9. 负责外籍专家和教师的管理工作协调办理外籍专家和教师的工作合同、入境签证、来校居留证、工作证、健康检查等手续负责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10.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年鉴编撰工作

  11. 完成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