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与合作交流处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6日 编辑:whs 点击:
负责制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组织学校二级部门(机关教辅部门、二级学院)拟订本部门规划,协调相关部门检查、督促规划的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学校发展战略、运行机制及管理模式的研究,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
根据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及上级行政部门指示,制定并完善学校的招生规划、招生实施办法及招生规章制度;对招生市场信息进行调研工作,完成年度招生形势研究与分析报告。
负责制定并执行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方案;组织协调学校行政部门、二级学院完成招生工作;组织进行新生录取,做好参加录取工作人员的选拔、教育和培训工作。
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等报表的采集、管理、上报及信息发布;
负责国内外校政、校企、校校合作交流管理,制定学校对外合作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对学校开展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
负责统筹学校外事活动,协调办理师生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问考察、进修学习、讲学和科技合作的审批手续,指导师生办理出国护照、签证及出境手续,对学校来华人员进行入境有关手续审核,开展出国人员和来华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统筹学校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和管理工作。
负责外籍专家和教师的管理工作,协调办理外籍专家和教师的工作合同、入境签证、来校居留证、工作证、健康检查等手续,负责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年鉴编撰工作。
完成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