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9年南宁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2  编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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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精神,全国各高校每年均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学校将于2019年11月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所提交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专家检查评估学校办学情况的重要参考材料。

为服务学校迎评各阶段数据提供及说明工作,使学校有更充足的时间对各项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分析与完善,做到数据准备在先,报送录入在后,提高数据填报的质量,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全面,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提前启动2019年南宁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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